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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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与会党员整齐列队,高举右手,重温入党誓词.......
8月8日晚上,该院党支部开展“强安全意识 筑安全屏障”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化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活动中,组织与会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安全生产“1+37+8”政策体系文件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内容,并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集中缴纳党费等。
与会党员立足岗位职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更好在安全生产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行深入研讨。纷纷表示,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如芒在背的紧迫感,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扛起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担,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守护万家幸福“烟火气”。
近期,该院通过组织全体检察人员上晚自习、闭卷考试,更新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宣传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安全生产学习宣传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区市县党委具体工作安排上来,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护一方平安,不负人民。同时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检察人员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真正将安全意识根植于心,用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务实行动践行党员干部的时代使命和担当,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